询价公告-第2次
一、采购单编号:LWZHFW2025258-2
二、采购单名称:第二次龙湾公司消防联网监控服务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8-06 15:30
四、报价有效期:2025-11-04
五、最高限价:9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陈祥泽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756669862
十、询价类型:公开
十一、评标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万吨码头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消防联网监控服务(一年)
2
套
1%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 大道万吨码头
消防联网监控服务(办公楼和仓库消防主机各1套)
请详细阅读备注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乙方安装子站设备并开通,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1%的价格,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如投标单位不能开具1%税率发票,根据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进行报价,报价=原价/(1+原税率)X(1+1%),调整前后不得超出限价,合同按原价格原税率签订,如履行期间税率发生变更,根据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需在甲方2个消控室各安装1套子站设备,该设备归乙方所有,如合同到期后未能续约,乙方有权取回设备。4、乙方应有消防远程监控相应的资质,并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正常提供服务,如子站设备出现故障,应于5个工作日内响应并恢复。5、乙方对涉及甲方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除可向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有需要的主管部门提供外,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泄密或自用。6、具体报价须包含材料成本、人工、保险、交通、住宿、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7、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8、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为准。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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