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5-010779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市镇海众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8-04 08:30
四、报价有效期:2025-11-02
五、最高限价:6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劳琳莉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858288550
十、询价类型:公开
十一、评标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宁波市镇海众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1
项
6%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出具评估初稿,在4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摘牌受让单位与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分别同评估单位签订合同,费用均摊。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评估服务费于甲方收到符合合同约定的正式评估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评估服务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十二、其他内容:项目要求: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宁波市镇海众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事宜开展资产评估,并指导在浙江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摘牌受让单位与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分别同评估单位签订合同,费用均摊。
备注:1.投标人必须在最新的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库内;2.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注明增值税税率);3.报价单格式自拟,但须加盖公章或报价专用章;4.报价包含本次评估所需的人员差旅、报告工本费等一切费用;5.此单仅为询价,实际价格以合同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关联关系的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7.以总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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