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7-441302-04-01-829800
投资项目名称
惠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惠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主要涉及江北街道、江南街道、河南岸街道、小金口街道、水口街道、龙丰街道、汝湖镇、马安镇、横沥镇、芦洲镇、三栋镇等11个镇街。
资金
财政资金
资金构成
拟通过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并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等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对惠州市惠城区11个镇街,开展新增攻坚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修复提升工程和查漏补缺工程的建设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200污水管23.98公里,DN300污水管26.52公里,DN400污水管2.30公里,DN200~400排污管网约52.80公里、DN110接户管约68.70公里、一体化污水提升泵16座、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3座、资源罐12座、简易提升泵井7座;对存在质量缺陷、功能不完善的处理设施和收集设施进行修复改造,打造设施示范点,对惠城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和提升泵站增设运维监控子系统各1项,布置运维监控管理平台1项,建设污水处理厂化验室1处。
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工期(交货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暂定17个月(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129.45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年或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附相关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联系地址
惠州市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
招标人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52-2940002
招标代理机构
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州市下埔南三街一巷3号303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752-2584662
招标监督机构
惠州市惠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2-267026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质量标准:合格。
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2.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2.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2.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2.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5.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6.其他相关方式:
6.1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
联系电话:0752-2386030
6.2监督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2-2670262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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