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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丰城东旭光丽庭基站场地租赁项目公示
未终止
:2025-09-0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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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丰城东旭光丽庭基站场地租赁采购方案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2025年海丰城东旭光丽庭基站场地租赁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海丰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海丰城东旭光丽庭基站安装场地需求,拟采购海丰城东旭光丽庭基站站址租赁服务-土地、基站场地一处。
为解决海丰县城东镇狮都路一片区域中国电信无线信号 覆盖,我司在海丰城东镇狮都路旭光丽庭旁一栋 7 层楼(吴少琼厝)天面安装了移动基站并接入业主用电,就此与业主吴少琼签订了《2021年海丰城东镇旭光丽庭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我方合同编号:GDSWN2100224AGN00)及《2021年海丰县城东镇旭光丽庭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我方合同编号:GDSWN2101364AGN00),合同约定租期五年, 年租金为 20000 元(含税),基站设备用电以 1.00 元/度的价 格结算;该站在《关于下发全市包区无线网络质量画像报告的通知》(中电信汕尾函[2024]253号)中的评估价值为盈利。 现合同将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为更好地保障我司基站设备的正常运行,经友好协商,双方拟定如下方案续签协议: 1 物主吴少琼同意继续为我司的基站设备提供安装场地; 2.场地租赁期限至 2030 年 9 月 30 日止; 3.场地总租金为玖万元整,租金按 18000 元/年支付(租金含税)。 4. 设备用电按 1.00 元/度的价格结算。由于项目除向吴少琼采购外,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服务,供应商具有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吴少琼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0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盾,13376601337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海丰分公司
日 期: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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