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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标题:镇海港区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拖轮及交通船租赁公告内容:
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
1艘拖轮及1艘交通船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24#-26#液体化工泊位工程船机设备租赁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有,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艘拖轮及1艘交通船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项 目
说 明
1
船机设备名称
1艘拖轮及1艘交通船
2
包件划分
2个包件
3
计划交货期
包件1拖轮:2025年10月
包件2交通船:2025年9月
4
工作内容
①拖轮:计划主要用于甲方施工水域内及施工水域到甲方小港预制场拖运预制PHC桩、各类预制构件(含各类梁板)拖带船舶、沉桩抛锚及现场值班保驾等从事合法施工作业或运输等招标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②交通船:计划主要用于甲方施工水域内及施工水域到甲方临时码头之间,接送工人上下班以及平时的巡查警戒等从事合法施工作业或运输等招标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5
使用地点
招标人施工的项目
6
船机设备数量
2 艘
7
设备能力
①拖轮:常规推进拖轮1艘,马力≥2000HP,工装自备,按照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船员,满足招标方需求。
②交通船:载客量10人以下,主机功率≥60KW,长度≥17米,宽度≥3.5米,工装自备,按照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船员,满足招标方需求。
8
人员要求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
9
租赁方式
公开招标
10
租赁起止时间
①拖轮:2025.10-2026.03,共6个月
②交通船:2025.9-2026.03,共7个月
11
供油水方式
油水供应由投标方负责,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2
维修保养
要求船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避风维护时间每月不超过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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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本次设备租赁单价包含操作工人工费、食宿费、燃油费、用水费、润料费、人员保险、设备保险、设备必要的配件、各类修理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生活垃圾和油污水处理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后续需安装招标方指定燃油监控系统,预计报价3万,租赁期结束后不收回,请投标单位将此费用考虑到投标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船舶的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供船舶需为自有船舶或取得海事认证的光租登记的船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2个包件,同一艘船只能投1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 月 9 日 15 时至2025年 9 月 14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19 日 17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6.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联系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
邮 编:315200
联 系 人: 胡旭东
电 话: 187588868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暂无数据 包件1 包件说明: 拖轮1艘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税率单位 1 拖轮 1000-2000kW ≤200kN 沿海 6 9% 艘 包件2 包件说明: 交通船1艘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税率单位 1 交通艇 ≤10人 ≤20km/h 7 9% 艘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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