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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金山湖路169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第一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符合标的物清单说明书和一般标准。
第二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途中损耗由出卖方负担。
第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和买受人依约支付相应货款后转移。
第四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0日到货,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湖路169号。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公路汽运,由出卖人承担运费、装卸费,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技术协议及产品质量标准验收。
第七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出卖人负责安装、调试,并对买受人进行辅导、培训。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预付款60%、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5天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付40%。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发生时,任何一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第十条 违约的责任:出卖人未按时交付或所交付的标的物数量、品种、型号、规格参数不符合合同规定,买受人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影响买受人投产计划的,买受人还有权向出卖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本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适用于协议履行及依法通知送达,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合同未载明通讯地址的,以住所地为通讯地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同等。双方为本次交易制作的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对本合同双方的约束,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技术条款:1、落料集尘斗需承受150KG的下压力;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附件下载
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名称
属性
操作
落料集尘斗焊接件(3)(1).pdf 下载 预览【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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