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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天津市环渤海家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渤海家居中心能源改造光伏、电力增容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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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天津市环渤海家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渤海家居中心能源改造光伏、电力增容部分) |
| 所属地区: |
天津 |
发布时间: |
2025-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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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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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天津市环渤海家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渤海家居中心能源改造光伏、电力增容部分)
: 2025-11-04 16:19:37
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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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8004098-20250059001
标书号:JYZC2025-TJXH-009
采购单位: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05 09:00至2025-11-11 16: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5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11-24 16:30:00
开标时间:2025-11-25 09: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保证金:
20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4098-20250059001)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302096609300371962
┃物料清单
标段1:
天津市环渤海家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渤海家居中心能源改造光伏、电力增容部分)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天津市环渤海家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渤海家居中心能源改造光伏、电力增容部分)
专业施工
1.000
项
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环渤海金岸集团
收货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73号。
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联合体各方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联合体各方须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由税务局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特定资格要求
4.1资质等级证书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等级,但均不含承装三级(10千伏以下)等级],资质等级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3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
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聘用单位出具承诺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为本单位(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职工。
(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
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联合体中建设施工单位)职工,由聘用单位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须持有退休证,并签订返聘合同。须有投标资格,由本单位(联合体中建设施工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注:人员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件等,均应在效期内。
5.投标人(牵头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牵头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牵头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牵头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牵头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二、查询
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联合体任意一方),拒绝联合体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详情描述
天津市环渤海家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渤海家居中心能源改造光伏、电力增容部分)招标公告
受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天津市环渤海家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渤海家居中心能源改造光伏、电力增容部分)实施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环渤海家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渤海家居中心能源改造光伏、电力增容部分)
2.招标编号:18004098-20250059001
二、项目内容及范围
天津市环渤海家居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渤海家居中心能源改造光伏、电力增容部分),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投资额(控制价):
项目总投资额(控制价):1296万元
其中,设计费投资额(控制价):30万元;设备及施工(建安工程)费投资额(控制价):1266万元。
注:投标报价中任意一项超出该项投资额(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联合体各方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联合体各方须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由税务局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特定资格要求
4.1资质等级证书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等级,但均不含承装三级(10千伏以下)等级],资质等级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3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
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聘用单位出具承诺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为本单位(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职工。
(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
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联合体中建设施工单位)职工,由聘用单位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须持有退休证,并签订返聘合同。须有投标资格,由本单位(联合体中建设施工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注:人员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件等,均应在效期内。
5.投标人(牵头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牵头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牵头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牵头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牵头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五、查询
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联合体任意一方),拒绝联合体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1303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授权书(提供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以及报名费回执扫描成word或pdf版发送到tjxhzbgs@126.com邮箱,招标文件现场发售(发售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1303室)。
注:发票为电子普通发票,会发送到您的邮箱。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银行开户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110000919
开户银行账号:0302096609300371962
七、组织踏勘现场
本项目组织踏勘现场
1.踏勘现场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09:30
2.踏勘现场集合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73号院内,环渤海建材大厦正门。
3.联系人:李女士
4.联系方式:18522897308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09:00至09:3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1303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09:30
4.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09:30
5.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1303室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电话:022-60520495
十、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73号
3招标联系人:杜佳
4.联系电话:022-88230333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1303室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60520495(招标部)022-22733166(财务部)
4.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2-60520495
5.招标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0
6.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xhzbgs@126.com
7.银行开户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
9.开户银行行号:102110000919
10.开户银行账号:0302096609300371962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招标人提出;针对招标过程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即自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止。
十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投标人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信息等均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和(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已报名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和,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投标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4日
┃联系人
杜佳
/
022-8823033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2-88235365
监督举报邮箱:huanbohai@ctbm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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