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完税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三)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库。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E座八层
联系方式:029-82621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北(陕西)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与南三环交汇处东北角旺座曲江F座1601室
联系方式:029-89195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强、吴浩强、岳迁迁
电话:029-8919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