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重庆
发布时间:
2025-11-06
详细内容: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11-06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标段编号:CQBBFA2025101500341),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预估采购金额为250000.00元(含税)



说明: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2)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设计,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验收等工作。



(3)保修期: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的保修期为终验之日起12个月。



(4)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







-







/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50000.00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4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名称为响应单位名称),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评审委员会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7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特种作业人员至少1人。



a)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



项目经理须具备在响应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b)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须附上岗证书、身份证;安全员须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扫描件)。



c)特种作业人员中一人提供有效期内低压电工证书,一人提供有效期内登高作业证书,若1人同时具备登高作业证和低压电工证仅算1名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对应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①以上所有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7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②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



③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8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展厅装饰装修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个,且合同单个金额不低于13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2.1.9供应商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购买包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内的人身意外类相关保险(保障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实施人员,累计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300万元/人)。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保单证明,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购买并达到相应保额。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供应商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6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栋3楼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邮    编:







400042







邮    编:







401120









联 系 人:







周老师







联 系 人:







刘瑜敏、潘昶函、张静漪、魏斯佳、高弋然









电    话:







15320201985







电    话:







15923063271、023-67461922









电子邮件:







15320201985@189.cn







电子邮件:







liuym.cq@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







9558833100006806276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6日



 



 



询比标包文件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



 



    本询比项目为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标段编号:CQBBFA2025101500341),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预估采购金额为250000.00元(含税)



说明: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2)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设计,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验收等工作。



(3)保修期: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的保修期为终验之日起12个月。



(4)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







企微集约管理平台直播间搭建服务采购(第二次)







-







/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50000.00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4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名称为响应单位名称),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评审委员会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7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特种作业人员至少1人。



a)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



项目经理须具备在响应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b)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须附上岗证书、身份证;安全员须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扫描件)。



c)特种作业人员中一人提供有效期内低压电工证书,一人提供有效期内登高作业证书,若1人同时具备登高作业证和低压电工证仅算1名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对应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①以上所有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7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②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



③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8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展厅装饰装修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个,且合同单个金额不低于13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2.1.9供应商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购买包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内的人身意外类相关保险(保障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实施人员,累计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300万元/人)。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保单证明,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购买并达到相应保额。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自2023年11月14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供应商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6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栋3楼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邮    编:







400042







邮    编:







401120









联 系 人:







周老师







联 系 人:







刘瑜敏、潘昶函、张静漪、魏斯佳、高弋然









电    话:







15320201985







电    话:







15923063271、023-67461922









电子邮件:







15320201985@189.cn







电子邮件:







liuym.cq@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







9558833100006806276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6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11-06 14:15:51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深度招标网铁塔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