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业绩获奖(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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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或行业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3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1分。
合计最多得5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②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
③其他非房屋建筑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
④若奖项颁发机构为协会或学会的,同时须提供颁发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参与人员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参与人员的其他资料扫描件。
⑤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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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业绩获奖(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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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或行业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1分。
合计最多得5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②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
③其他非房屋建筑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
④若奖项颁发机构为协会或学会的,同时须提供颁发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参与人员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参与人员的其他资料扫描件。
⑤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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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团队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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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奖项,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须提供职称证、获奖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即2025年9月)社保缴费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②获奖奖项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奖时间以取得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③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
④其他非房屋建筑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
⑤若奖项颁发机构为协会或学会的,同时须提供颁发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参与人员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参与人员的其他资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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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团队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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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1.5分;获得过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须提供职称证、获奖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即2025年9月)社保缴费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②获奖奖项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奖时间以取得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③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
④其他非房屋建筑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
⑤若奖项颁发机构为协会或学会的,同时须提供颁发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参与人员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参与人员的其他资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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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业绩获奖(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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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
国家级工程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省级工程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0.25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
本项最多得6分。
注:(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市(含副省级)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工程质量类奖项。②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只计算建筑工程奖项,其他非建筑项目,如:路桥、铁路线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奖项名称信息为准,获奖只计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工程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信用平台中业绩编号、相应业绩在信用平台的“项目基本信息”网页信息截图。不提供项目名称及业绩编号、“项目基本信息”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
(3)工程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的。如奖项颁发单位为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颁发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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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业绩获奖(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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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
国家级工程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1分;省级工程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0.5分;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0.1分。
本项最多得6分。
注:(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市(含副省级)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工程质量类奖项。②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只计算建筑工程奖项,其他非建筑项目,如:路桥、铁路线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奖项名称信息为准,获奖只计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工程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信用平台中业绩编号、相应业绩在信用平台的“项目基本信息”网页信息截图。不提供项目名称及业绩编号、“项目基本信息”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
(3)工程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的。如奖项颁发单位为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颁发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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