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项目名称:2026年番禺天河城其他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范围:2026年番禺天河城其他垃圾清运
3.项目要求:
(1)需提供不少于40个660升垃圾桶(主要放在垃圾房及各楼层收运日常垃圾),10组四色分类垃圾桶并承担垃圾桶的日常维保工作,如有损坏需无偿更换。
(2)需配置一辆相对固定的压缩车及安排驻岗人员1人(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卡)负责垃圾房垃圾分类、垃圾桶清洗、消毒、垃圾房环境卫生等工作,确保垃圾房整洁无异味。
(3)清运时间:11:00时至23:00时,需按时清运所有其他垃圾。每天根据垃圾房的情况不低于2频次清运,确保垃圾房正常运作及项目每天产生的垃圾当天清运出项目,不留夜。
(4)需派出管理人员每月两次到番禺天河城垃圾房检查(或跟车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协商解决。
(5)如遇检查或其它特殊情况,需配合迎检任务,确保其他垃圾清运及时。
(6)根据《关于印发南村镇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番禺区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吨收取66元垃圾处理费用(需缴纳至南村建设办,另与南村镇建设办签署其他垃圾处理费协议)。乙方须及时将生活垃圾费相关票据提供予甲方以作提供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票据及凭证作假或与有关部门检查与事实不符等原因产生的后续问题,由乙方担负全责,甲方有权从乙方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需提供处理垃圾所在地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以及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甲方场内所有其他垃圾清运处理的记录,包括每车垃圾的《接收证明》或《称重单据》,以备核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其他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只接受其中一个供应商响应。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三、谈判上限价:详见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2:00(北京时间),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11月07日16:00(北京时间)前,向我司提交谈判文件申请函(见附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领取谈判文件(通过邮箱提交,资料要求为A4格式加盖公章)。本次申请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无须缴纳工本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双面印刷。
2.响应文件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递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天河城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62号粤海广场写字楼24楼行政综合部联系人:阮小姐联系电话:(020)84508237邮箱:wyxzbztbz@teemall.com.cn项目情况咨询:梁晓妮联系电话:13924222202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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