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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知识城低空经济园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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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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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知识城低空经济园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474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科学城(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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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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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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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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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长春市城建维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声明项目负责人签字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 |
6 |
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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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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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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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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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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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主)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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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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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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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开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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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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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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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建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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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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