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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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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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CGJH-2020-12-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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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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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防汛调度中心暨采砂管理执法基地大楼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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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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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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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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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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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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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9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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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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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申报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准备,拟对我所部分硬件设施进行维修更换。
1、屋面防水拆除2099㎡;2、外墙涂料拆除4500㎡;3、新做屋面及防水2806㎡(包含:屋面刚性层、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4、外墙喷刷涂料4500㎡(外墙真石漆);5、损坏的干挂石材更换出新80㎡;6、局部围墙拆除重建50米;7、办公区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清理300米;8、其他零星维修工程等(局部台阶维修、玻璃幕墙及窗保洁、大楼整体亮化二次深化设计、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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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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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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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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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委托授权书),并提供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据(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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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每天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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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和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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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从公告附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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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3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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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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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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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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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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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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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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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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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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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提醒:资料及报名费:叁佰元,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同时须备注写明项目名称,建议提前12小时转账并自行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
2.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3.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由中标方全权负责,认真做好施工场围挡和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施工人员如因违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4.疫情期间,提醒响应供应商到现场开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如有外省人员参与现场开标,请提前了解遵照江苏省及如皋市疾控部门规定做好防控防疫工作,否则拒绝进场。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交通堵塞以及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否则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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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如皋市堤防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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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长江镇长青沙知青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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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3862756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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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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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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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汪小娟 0513-88565133
3.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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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薛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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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862756587